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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7-24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何小敏
  信息時報訊 (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範貞 陳嚴 陸富祥) 為爭一塊風水寶地,竟然將他人遺骨轉移拒不返還,信宜市法院近日對這起“挖祖墳”的糾紛作出判決。7月23日,在民一庭法官張銀清的見證下,莫某將何某老母親“丟失”的遺骨歸還。
  信宜市大成鎮石屏村的阿婆攬孫山頂在當地人心目中是風水極好的墓地。“阿婆攬孫”在當地話里是“奶奶攬著孫子”的意思,寓意家中人丁興旺。2010年11月,何某將母親安葬在位於大成鎮石屏鎮棉坡村的阿婆攬孫山頂上。2011年農曆9月,何某掃墓時發現母親遺骨被盜,當即向大成鎮政府及公安機關報案。後經公安機關詢問,莫某承認是自己所為。此後,糾紛經大成鎮、丁堡鎮綜治維穩中心多次調解無效。今年5月何某及子侄輩五人一起將莫某訴至信宜法院要求返還遺骨。
  訴訟中,莫某卻是另一種說法。1998年9月,莫某雇人在阿婆攬孫山頂開山墳一穴,後將其大姐遺骨安葬於此。此後十幾年,莫某等人每年均到山頂拜祭。2011年農曆9月19日,循例掃墓時,莫某發現墓地一側有新挖過的痕跡。他馬上請人到現場挖墓驗證,發現墓冢中並非大姐遺骨和金斗而是另有其人。莫某一氣之下,將新葬的金斗挖出轉移至附近的丁堡鎮保管,準備待事實查實後再做處理。
  信宜法院審理認為,因逝者與其近親屬之間有特殊的身份關係,逝者的遺骨應由逝者的近親屬保管、安葬和祭祀,逝者的近親屬對逝者的遺骨享有保管、安葬的排他性權利。莫某將何某母親遺骨及金斗從墓地挖起並移走,侵害了何某對母親遺骨享有保管、安葬的權利。何某起訴請求莫某停止侵權、返還遺骨,法院依法應予以支持。
    (原標題:為爭“風水寶地”轉藏他人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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